坛友们好!
我们江安花园一期业委会成员覃某某殴打小区业主梁某某,我是受伤者梁某某的女儿梁红,我在此承诺我说的每一句话负法律責任: 1:江油市第二人民醫院2月19日确诊诊断为左胸第三四肋骨前段,及腋段骨折骨痂形成而江油巿人民檢察院给我們的不起决定书上写的是左胸第三四肋骨前段及腋段骨皮质断裂我不知道是谁给他们的权利可以修改我爸医院的诊断报告? 2:檢查院不尊重客观事实听信一面知词是否有假证的 3:我想请问一下坛友们如果些事出在自己亲人身上怎么办?是拿出手机拍攝视頻还是上去拉架?何况打人的時候连一分钟都不到, 4.而現在檢查院说的是沒有监控視頻无法证明是覃某某打了的,覃某某打人时况且有两人亲眼看见可現在檢查院说的是证据不足。 我想請問一下:有江油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有江油市二人民医院鉴定,行凶者喊人三次上门喊和解,如果覃某某没有打人怎么三次上门和解?这也叫证据不足吗? 我爸年齡大了天气变冷伤痛越來越严重,只能靠药物来綏解疼痛,受到精神和病痛的折磨身体越來越差,希望有关部门能把這个事情处理好!维护法律尊严!不要让伤害者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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