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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江油市人民政府,市侨办,小溪坝镇府。我是小溪坝镇民政村七组的村民陈昌孟(侨属)。 我家2008年地震修房兑了现邻居的土地,当时邻居家说不要地,给他家拿两千块钱就可以了,我家也照样是那样做的。修好房后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也办了的。15年后的现在他家突然把我家的下水沟堵了,把我家放的东西丢的到处都是,说是他家的土地。要么给他家再拿钱要么就叫我家把门锁了或者把房子搬走。 我正月初二找村主任和派出所来解决一下。他们的方案是再给他家拿几百元钱就算了。我没同意这个解决方案。我认为应该尊重法律法规,尊重历史,他家说我家硬化部分是他家的就应该让他拿出《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承包合同》来证明。不是用这种“村霸”行为来影响邻里安定团结。 如果这样都可以的话,那当时修铁路占用我们的土地我们也可以私自去先把铁路破坏了再问铁路部门要一次补偿也行呀?(因为我认为这样做是违法的)。所以现邻居的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 邻居家这样经常辱骂我母亲,使我77岁的老毌亲从这次事件开始一直不敢一个人在家。 我希望各级领导部门出面解决一下,杜绝村霸行为,把破坏了的地方恢复成原样,让我77岁的老母亲能在家安心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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