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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安花园小区业委会成立的几点疑问? 1.在召开业委会选举时,是否符合选举流程?为什么对于业委会成员,多数业主们基本处于未知状态,在业主们未知情况下的选票还能算为有效票吗? 2.业委会候选人推举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规范操作?为达到能让“圈内”候选人入选的目的,竟搞团伙式选举,闭门推举(内定)候选人,闭门定规则,在投票率没有达标的情况下仍然入选,体现了不民主,损害了业务们的知情权。 3.作为业委会是否承担了应有的职责?业主委员会代表的就是业主本身(一定是我们业主自己选出的代表)。其中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对物业公司服务的监督、沟通、管理。业委会不是物业公司、成立业委会不是为了换物业公司。搞业委会自治、物管费AA制是否符合了广大业主们的利益?出了问题谁负责? 4.业主委员会对于小区业务共有款项的使用,是否存在运作不规范和监督不透明?定时公开账目,是对业委会与业主的双向负责;业主知道钱花哪去了,就对业委会的工作更加放心了,不要到头来都成了一本糊涂账! 5.街道及社区在业务会选举一事中,是否认真作为和履职?尽管小区多名业主纷纷质疑业委会选举结果,在业主们并没有广而告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知不到位的情况,到场的业主没有代表性可言,这样的表决结果的有效性值得怀疑。选出的业委会成员是否合理?显然没有及时纠错整改,才导致业主们不满意! 6.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公示是否到位?候选人一般是通过业主自荐或者联名推荐,以及社区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推荐等方式产生。现在业委会的成员还有一直未缴纳物业费的,怎么让业主们信服?效仿业委会成员不缴纳物业管理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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