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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实施情况 2023年1月1日起,《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绵办规〔2022〕7号)已正式开始实施。 (一)改进计入办法。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金额较原政策会有所变化。政策调整对比如下图: (二)待遇保障政策。实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后,符合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购药费用纳入门诊统筹保障,待遇标准如下表: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配套调整,报销比例从原来的70%提高至75%,单病种最高限额从原来的1000元提高至2000元,两种及以上病种最高限额从原来的1500元提高至3000元。同时,新增职工医保“两病”保障机制,未达到门诊慢性病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按规定备案后可享受相应待遇,同患两病的最高可报500元/年。 一、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开通情况 绵阳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正式落地实施以来,我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已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已全部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 按照方便群众、择优定点、强化监管的基本原则,经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并通过评估,我市30家管理规范、信息系统配置较好的定点零售药店已纳入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范围,并在绵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理解,若仍有疑问,请联系咨询电话3258190。 江油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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