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职工医保生育保险怎么交?交费比例是多少? 答1:单位在职职工生育保险费由单位缴纳,以上年度单位职工本人年均工资据实申报,企业职工生育保险0.5%;机关事业生育保险0.4%。 问2:支付职工生育津贴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项目发生时,生 育医疗费待遇享受期与本人职工医保住院待遇享受期保持一致,且用人单位为其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1个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问3:职工生育支付项目有哪些内容? 答3:(1)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合并产前检查费); (2)计划生育医疗费; (3)生育津贴; (4)男职工的陪产生育津贴; (5)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6)女性退休人员和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 问4:生育医疗费包括哪些内容?是怎么报销的? 答4:生育医疗费(合并产前检查费)。包括产检检查费用、分娩相关费用、流产、引产费用。所有费用实行限额结算,未达到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1)分娩:晚期妊娠第28周(含28周)至足月的,住院行顺产限额支付3500元,剖宫产限额支付4500元,生产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儿多支付500元。 (2)引产:中期妊娠[妊娠第14周至20周(不含)]住院引产限额支付1000元;中期妊娠至晚期妊娠之间[第20周至28周(不含)]住院引产限额支付1500元;晚期妊娠[28周及以上]住院引产限额支付2500元。 (3)流产:早期妊娠(妊娠14周之内)门诊流产(含药物流产)限额支付500元;早期妊娠(妊娠14周之内)住院流产限额支付1000元。 (4)住院时有合并症或并发症的,可由职工医保按项目进行支付。 问5: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内容和支付标准? 答5:计划生育手术费,实行限额结算。 (1)安环、取环:支付限额标准为80元; (2)取残缺环、嵌顿环:支付限额标准为200元; (3)输卵管结扎术:支付限额标准为1500元; (4)输精管结扎术:支付限额标准为800元; (5)输卵管复通术:支付限额标准为2800元; (6)输精管复通术:支付限额标准为1800元; (7)已由计生专项经费予以解决的计生服务项目生育保险不予支付。 问6:怎么计发生育津贴? 答6: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生育时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等待遇。对财政供养人员,职工医保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发,支付计发天数如下: (1)顺产支付98天;剖官产支付113天;多胞胎的,多生育一婴儿增加支付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津贴; 问7:男职工怎么享受陪产生育津贴? 答7: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男职工,女方分娩时可享受7天陪产生育津贴。 问8:在职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怎么发放? 答8:在职男职工处于生育医疗费待遇享受期内,其配偶分娩时,无法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生育医疗费1-3项规定的医疗费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已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的不再支付。 问9:生育费用怎么结算? 答9: (1)生育医疗费用 在绵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的生育医疗费用,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直接结算,不得手工报销。异地支持联网结算,若特殊情形未联网结算,可以手工报销。由用人单位或本人持以下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①医疗费申报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④病历资料(出院证明或门诊病情诊断证明书); ⑤其他(生育合并症或并发症等还需按照疾病报销的提供费用清单)。 (2)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或本人持以下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①职工生育报销待遇申报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出院证明; ④流产或引产的,还需提供病历资料(出院证明或门诊病情诊断证明书); ⑤其他(如提供的资料无准确的生育日期则需提供新生儿出生证明)。 如遇医保报销相关问题可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待遇审核支付股电话0816-3236136或332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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