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1.08万
查看

6
回复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回音壁] 【公安交警已回复】现在交警贴罚单有点过分了吧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9-12 20:14: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现在交警跟城投真是太,两次都是这样,第一次晚上也是七点贴得罚单,贴了认没事,但是第二天就可以画线做停车场收费了,是不是有点过分,第二天就可以停车了,第一天最多是提醒或者警告单吧。

现在也是,之前停那是城投收费的就可以停,现在就该贴罚单了。

然后没停在车位线里面也贴罚单,这个也认,但是没停在里面城投收费打了单子的就不贴罚单,这个是不是有点过分。

违停贴罚单交罚款,我觉得也没啥,毕竟我先违章。但是这样做是不是有点太那个了。

不说什么,这样的搁谁身上都不舒服吧,也就只能抱怨一下,非常敬业七点也出来贴罚单,但是希望不要区别对待。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front2_0_FupgnBQyDjY_nfTuC2d-O2MPmrGX.1631448185.jpg (185.7 KB, 下载次数: 77)

front2_0_FupgnBQyDjY_nfTuC2d-O2MPmrGX.1631448185.jpg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分享分享 顶 踩
发表于 2021-9-16 19:24:3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交警同志,请利用业余时间好好练习一下硬笔书法,字写的太难看了,真不知道公务员考试现在都不考公文写作了吗?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沙发
发表于 2021-9-12 21:54:0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我大队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因此我大队对你的违法行为予以贴单告知,完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果你对我们的工作有异议,可前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咨询。
        感谢你对公安交管工作的理解与监督。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藤椅
发表于 2021-9-16 14:01: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只回复,不着评论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点评

扮猪吃老虎  怕铲铲,我来 

发表于 2021-9-16 19:23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报纸
发表于 2021-9-20 16:12: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扮猪吃老虎 发表于 2021-9-16 19:24
交警同志,请利用业余时间好好练习一下硬笔书法,字写的太难看了,真不知道公务员考试现在都不考公文写作了 ...

不是所有交警都是带编的吧?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地板
发表于 2021-10-8 18:30: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扮猪吃老虎 发表于 2021-9-16 19:24
交警同志,请利用业余时间好好练习一下硬笔书法,字写的太难看了,真不知道公务员考试现在都不考公文写作了 ...

来,你站着写给我看看呢,人家不是坐在椅子上,面前有一张桌子,有一支趁手的笔来长篇大论的写,而是站着,用随身携带的笔和单子写,再说了,又不是认不到,你在这抓别人字有什么意思?考试时间不够都能写得潦草一点,人家条件有限为什么不可以?:)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江油论坛

Powered by Discuz! X3.2 &copy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cxx1112c

版权所有:江油市图图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蜀ICP备19040267号-2 川公网安备 51078102110006号 经营性ICP:川B2-20200096

下载APP

找站务

申诉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