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发表于 2021-4-1 19:39: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11#
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旅行社的设立与经营,应当以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为前提,也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行政许可。而此案中的户外俱乐部既未注册,更未取得相关旅游许可,并不具备经营旅游业务的资格与能力。《旅游法》还规定,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可见,成为领队或导游也是需要资格认定的,因此“杜队长”显然并不是符合法律规定意义的领队或导游。

  由此不难判断,小刘的古道之行,并不是一次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行为,而只是户外爱好者组成的俱乐部牵头的“民间”活动。所有的安全提示,只是牵头者的友情提示,而不是责任承担的默许。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上述情况也增加了新的规定,即1176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本案中,户外俱乐部杜队长虽然被称呼为“队长”,在本次“AA制”的登山活动中,其作为发起者已经尽到了叮嘱、照顾的义务,对小刘的意外受伤并无过错或过失,故不需对小刘因意外受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江油论坛 因您更精彩!
发表于 2021-4-1 22:03: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12#
民法典已经有明确规定了,自愿参加的娱乐活动,自己承担安全责任。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1-4-2 02:42: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13#
jysllht 发表于 2021-3-28 12:24
没有一点点野外露营的常识,最好是不要去冒险。
国家已经出台过规定:这个救援应该是要收费的。

说没收费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1-4-7 12:25: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14#
事件后讨论有利于以后的改进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1-4-7 12:34: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15#
了解了民法典。
该次事件天黑前客观说两个群主都有积极帮助其他队员度过危险路段。天黑前假设谁不小心掉进暗坑什么的,大家又积极帮助,非盈利估计莫得责任。
但是天黑前不止一个两个队员提出报警要求却~~
这样情况下天黑危险真正来临,都自顾不暇,假设出事故,有无责任可能需要咨询研究民法典相关问题的专业律师。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1-4-7 12:37: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16#
说实话我电话就当时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咨询了研究民法典相关问题的律师,答复是肯定有民事责任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1-4-7 12:40: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17#
我们给救援我们七十四人的后坝派出所和村委会送锦旗,当天下午后坝派出所就发文到微信美文。当晚参加救援的小伙子说我们走错路了,也是天黑,白天估计看见其险估计都不敢走,说我们冲在前面的人实际只下了山的一半!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1-4-7 12:44: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18#
建议如果是想锻炼身体不去到附近农村帮忙干点活效果一样还没危险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1-4-7 12:44: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19#
救这都是救援我们的小伙子说的,也指给我们看了是在哪匹山被救援的,前后三队人马分别在哪个位置被救,说再走不仅是更加陡峭的悬崖,而且根本走不下来,还要再翻一匹山,我们被救援走了两个多小时一直都在朝右走走出来的,当晚路走偏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1-4-7 12:51: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20#
其实非盈利组织者真的很辛苦,大家都明白。后怕过了冷静下来真心希望大家以后都不要再发生这样的危险!所有人基本都是啥都不懂,当时有人说报警很贵要给救援费用且以万元为单位,结果人家没收一分钱,事后也才在这个帖子了解到蓝天救援队是免费救援,他们才是真正善良的“傻子”!当晚早晓得不收费早知道他们在这个帖子好心公布的救援电话早就擅自报警了,也不会那晚万幸没出事!太险了!但是事件后总结学习吸取教训不能因为人家人好不收费就可以方便的麻烦蓝天救援队吧:lol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江油论坛

Powered by Discuz! X3.2 &copy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cxx1112c

版权所有:江油市图图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蜀ICP备19040267号-2 川公网安备 51078102110006号 经营性ICP:川B2-20200096

下载APP

找站务

申诉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