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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nwa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 ;“不得降低现有生活水平”是条例第二条“公平补偿”原则的核心精神,虽未直接写原文,但官方解读与实践均以此为依据 。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类似房地产”即同区域、同年限、同类型的二手房市场价,是补偿底线。
第二条: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应给予公平补偿 。
公平补偿需保证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 。
本规定仅适用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城市房屋)
1 小时前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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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nwa :
国务院颁布的政令可以完全忽视?
1 小时前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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