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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9 11:12: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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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交警把牌子拿到你屋里来给你上起   毕竟款都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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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9 11:27: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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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牌就上路你还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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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9 12:02: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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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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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9 12:34: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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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把买车的发票给警察看,交通法也明确规定了新车上牌有一定的时间,拿上发票和罚单去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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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9 12:41: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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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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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9 14:17: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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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上次我看到一起也是你这种情况。交警都喊车主拿出买车的证据。看看是好久买的,时间短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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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9 14:25: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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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五线比肩一线城市。也是公雾园工资都发起恼火,不找点小市民的怎么弄。郭G家J也没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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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9 16:09: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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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大队已收悉。经现场视频核查:您当时驾驶未上户非机动车辆且违规载人,当时执勤交警依据《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及《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对您违法载人行为处5元罚款(罚款5—50元),并口头督促您及时登记上户,符合规定。在此也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购买车辆后须及时上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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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9 17:08: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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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的是你违规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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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9 18:00: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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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的确不应该罚款。没有人性化执法。发票是证据,上牌有个时效性。对这方面请交警部门作出合理化处现,并退回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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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 : 交警都回复了,罚的是他违规载人,他自己一直不停误导
2025-3-9 22:23 来自四川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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