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公安局江油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强“G347”中通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境内国道“G347”(中通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针对道路交通违法突出行为,结合该路段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 二、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应当事前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三、根据该路段设计建设标准,为确保安全,机动车辆最高时速限定为40公里/时,严禁超速行驶严禁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客运车辆载客数,不得超过行驶证核定人员数。
货运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 (一)2轴车:18吨及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二)3轴车:27吨 (三)4轴车:36吨; (四)5轴车:43吨 (五)6轴车:49吨。 五、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核查车辆承载,严禁超标装载,严禁超载车辆驶岀装载场(站)运输沙土、石料、水泥等散体物料的车辆应进行严密覆盖,严禁在行驶过程中飘洒滴漏。 六、严禁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货厢栏板、钢板弹簧、灯光装置等 七、车辆通行时,应当与其他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并各行其道。变更车道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严禁压线行驶,随意掉头。后车按规定超车时,前车在条件许可的情形下,应降低速度及时避让,不得故意不让或加速竞驶。 八、严禁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九、严禁无证、酒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交通监控技术设备和现场执法取证,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江油市公安局 江油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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