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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子,我和我老婆结婚前,她有贷款买房子,丈母娘应该是付了首付,然后房产证是婚后下来的,房子是我老婆的名字,贷款是她和我丈母娘一起还,我工资每个月都给我老婆。 然后现在我老婆想把这套房子卖了,换套二手房子离单位近一点,(而且她妈也打算把房子换到附近去,)但必须把剩余的二十万贷款还清才行,于是乎就商量着一起去问亲戚朋友借钱预约提前还款想把贷款还清房子卖了换一套二手房。这些都能没问题
然后现在说到时候换了房子的我们夫妻俩写张五十万的借条,(为什么要写五十万,因为如果写25万,我们万一闹离婚我只要给她妈12.5万),借条是给我丈母娘,因为第一套房子她妈出了钱,现在换套房写我老婆的名字后相当于是我们夫妻婚后的公共财产了,写个借条给她妈是给我老婆的一个保障(关于写借条一事,我百分之百确定是我丈母娘的主意,我就当是我老婆的想法,我也不去点穿)。
但这次我真的迷茫了,我们自己有一套120平的婚房,现在住着,一家三口足够,离我父母家走路十分钟,她开车到单位堵车时也就半小时,她是九点上班,只要不是刮风下雨,汽车基本都是给她开(车是嫁妆,老婆名字),我骑车,因为我单位在郊外,不好打车。 现在想问问各位坛友,这个给我丈母娘的借条我应该签字吗,给点意见吧 我真的是太迷 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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