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后,具体时间无从考证,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张献忠曾在柳树涧堡军中服过杂役,不过呆的时间不久,工作时间长不说,薪水还很低,又没有五险一金,还是个临时工,想要换个环境、谋个好前途的他,很快换了份工作。 接下来这个工作起点还是蛮高的,是延安府的捕快,虽说不是什么干部,但好歹也是个地级市政府机关外勤人员。 看来,明朝衙门的门槛并不高,广大青年,只要你年轻、身体好、有基层工作经验,无须考试,轻松上岗。“无钱、无背景、无学历”的张献忠,这不轻松混进机关队伍。 当然了,当捕快(既是警察又是城管)是要搜查、捕人和维护市容市貌的,这个工作是有风险的,当地民风彪悍,加之当时干群关系也比较恶化,即使是一个摆摊经营的小商贩,那也绝不是好惹的,好在我们的张献忠同志人高马大,干架经验丰富,在工作期间,还没明显吃过亏。 他并不爱和领导、同事打交道,看来是对往上爬没什么兴趣,反而喜欢和社会上的朋友来往,大讲兄弟义气,很受欢迎,他也利用手中职权,尽可能为朋友们的社会活动提供保护,这样就很受众人拥戴啊,在道上那是很有号召力的。 后来,有人举报他滥用职权,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衙门觉得,张献忠同志这是典型的执法犯法啊,老是这样搞,有损衙门威信啊,在群众中间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啊,有木有!于是,衙门便作出了开除张献忠同志公职的决定。 实际上,这种破事儿在当时的衙门,很普遍,根本不是个事儿,关键是,你张献忠没有背景,那这就是个事儿了。 尽管此时张献忠心情郁闷,毕竟经济形势不好,好工作不好找,但是,下岗职工也需要再就业,正好延绥镇榆林卫募兵,“也罢,投军去吧!”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明朝的边镇,担负守卫边疆的重任,朝廷在其驻扎地划分土地,实行军屯以解决部队的给养问题,以减少朝廷和地方的财政负担,明朝初期效果还不错,没出什么大的篓子。 后来,各级将校侵占屯田的现象就非常普遍了,士兵没有田种,加之克扣军饷的事时有发生,养家糊口十分艰难,部队军心涣散,常有士兵成群结队地叛逃事件发生,没办法啊,吃不起饭,还谈什么军纪。 国家在太平无事时,各种问题总是容易被遮盖的,可是,一旦不太平呢? 土木堡之役时,朝廷终于看到了边镇部队的这一问题,代价是皇帝(明英宗朱祁镇)被蒙古人绑架了。 后来的领导,下令整改,经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后,决定搞募兵制,以解决部队战斗力弱和大量减员的问题。 但是,招募的士兵成分很复杂,他们当兵的目的也很纯粹——银子,一旦银子发不出来,他们就跑去搞兼职,给盗墓团伙、走私商队甚至强盗土匪打打短工。 张献忠也去搞兼职了,他还因此发了一笔小财,性情豪爽的张开始阔绰起来,有人知道他的财产来源不合法,趁机向他讹钱,张献忠是什么人,岂能被人讹? 既然你不给,我就去告发。这个心态,怎么说,小人心态。 向部队反应他的问题,上面一查,好了,死罪。为了整肃军纪,正需要拿人开刀,谁让你运气不好,撞上了,杀!这时,救命恩人出现了。 总兵陈洪范(这是第一次出手相救,后面还要再救张献忠一次)观其状貌奇异,为之求情于总兵官王威,王威竟然同意免了死罪,这个太神奇了,张献忠竟然因为长相而捡回了一条命,神奇! 张献忠长什么样呢?身材高大而匀称,有一个老虎下巴,面黄,人送外号“黄虎”。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被打了一百军棍,除名。挨了一百军棍竟然没死,这个需要说明一下,这要是搁宋代以前任意一个朝代,肯定被打个稀烂,因为执刑时由两个执刑人按顺序有节奏的打被执刑人,执刑人打累了再由人代替继续打,宋代改革了这一制度,改为由一个人打,打累了也不能换人,这个比较人性化,明朝承袭宋制,所以,打一百军棍,实际上只有前面那三四十棍子够劲儿,身强体壮的张献忠同志休息个把月照样活蹦乱跳。 总之,张献忠犯了军法,但是奇迹般地捡回一条命。此时的陈洪范对于张献忠来说,无异于上天派来拯救他的使者。 这个时期,作为一名满腔热血,一心“报销”朝廷的青年,张献忠混得不好,苦大仇深啊! 张献忠同志用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吃皇粮是不容易的,尤其是没有背景的,想捞一把吗?捞场有风险,投身需谨慎!别人能捞,不代表你也能捞,没背景,很容易翻船啊。 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重要的是,他亲身体会了官府和军队的腐败,明朝的水已经浑了,浑水是可以摸鱼的,这就是他的收获,这就是日后他敢造反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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