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公安局 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决定在城区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全市建成区内所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机动车、低速电动(燃油)三、四轮车等车辆乱停乱放、违法掉头、不礼让斑马线; (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穿插、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 (三)行人不走人行道、违反交通信号、翻越隔离栏; (四)擅自侵占道路规划的临时停车泊位、人行道停放待售车辆、乱摆摊点影响人车通行。
三、整治措施 (一)严禁违法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在施划的停车泊位顺向入位停放,不得压线、逆停或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城市道路上违规停放。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不驶离的违法停车强制拖离现场。 (二)清理占用的停车位,恢复停车功能;限期搬移未经规划和许可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的待售车辆,还路于人。 (三)对机动车、低速电动(燃油)三、四轮车、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四)对乱停乱放、不礼让斑马线、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在媒体、宣传屏(栏)曝光。
四、法律责任 对妨碍执法或煽动、组织、聚集、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0年3月21日起实施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共同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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